各相关单位:
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已被列为教育部常规工作,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育部对各高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,请各学院(中心)高度重视,按要求认真填报,加强数据审核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按时上报数据。现就我校2022-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
八个报表,见附件(1-8) :
1.《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表》
2.《教学实验项目表》
3.《专任实验室人员及上实验课教师基本情况表》
4.《实验室基本情况表》
5.《实验室经费情况表》
6.《实验室综合信息表》
7.《实验课程汇总表》
8.《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总结》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报表填写要求详见《附件(14-18)填报说明》,报表中每一栏都有详细的解释,请严格按照说明认真填报。
(二)填表所需各种编码与代码见《附件(9-13)系统编码集》。
(三)今年“实验编号”、“课程编号”统一用附件9提供的编码(往年各单位提交上来的有错,不再用)。本学年新开设的实验项目,其编号留空,此行信息用红字填写。
(四)学科专业代码请依据《附件10:新版学科专业代码表》填写。(注:新版学科专业代码表与旧版学科专业代码表相比,有较大变动。)
(五)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总结要如实反映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情况,特别是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及隐患。
三、报送时间
2023年7月4日前将报表电子版OA传至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实验管理科杨青老师,纸质版经主管实验的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报送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实验管理科(知行楼703室)。
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实验管理科联系。联系电话:2661806-812。
附件:
1.附件(1-8)需上报的8个报表
2.附件(9-13)系统编码集
3.附件(14-18)填报说明
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
2023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