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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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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年06月30日 09:24    作者:  编辑:谭曲  点击:    

各二级学院:

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,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,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现就放假前实验室安全工作和假期实验室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实验室安全工作

1.实验场所安全检查

各二级学院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,在74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,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,按照即查即改原则,采取措施整改到位,不能立即整改的,制定整改方案,填写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(附件1),建立整改工作台账。

2.化学品安全管理

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履行审批手续,储存和使用严格落实“五双管理”;实验室内的化学品应分类分柜存放,严禁混存;放假前将危险废弃物及时转运至废弃物暂存房,避免在实验室存放大量危险废弃物。

3.特殊设备安全管理

对压力容器、气瓶等特种设备和烘箱、电炉、离心机等高温、高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,并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演练,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,确保安全。

二、假期实验室管理

1.假期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,假期期间严格实行封闭管理。

做到关水、断电、断气、锁好门窗,结合部门实验室情况,落实好假期值班巡查制度,做好实验室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突发事件工作。各实验中心()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,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,要根据《玉林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(试行)》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,及时处理,防止事故扩大蔓延,同时第一时间报告职能部门。

2.假期开放的实验室,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。

因工作确需开放的实验室,二级学院应落实安全责任人,填写《暑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》(附件2),坚持“谁使用,谁负责;谁签字,谁负责”原则,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,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,实验人员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,实验场所使用期间,严禁人员脱岗,具有危险性的实验至少2人在场,并做好实验安全应急预案。

三、学校检查

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将与75日下午3点组织检查小组开展检查,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实验室排查和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。

四、其他

请于7月4日早上下班前交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和《暑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》的书面材料到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实验管理科(知行楼703室),或发送扫描件到杨青老师OA

无安全隐患的请在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中填写“无”后提交;暑假没有实验室开放的不需要提交《暑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》。

 

附件: 1.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

2.暑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

 

 

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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