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精神,现就开展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宣贯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师生学习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教育行业标准,做好宣传工作,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,有效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。
2.要充分利用宣传栏、标语横幅、电子屏、微信公众号等阵地,加强对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的宣传教育。通过组织主题班会、黑板报、签名活动等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气氛,积极动员师生主动参与。
3.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开展自查自纠,完善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做好相关检查台账备查。
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宣贯,总结材料于9月20日前提交到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,电子稿及开展活动的图片通过OA发给谭曲。中心将组织人员开展检查。
附件:.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
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
2023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