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>> 正文

关于做好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年01月08日 17:37    作者:  编辑:谭曲  点击:    

各二级学院、相关部门:

为确保2024年期末与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,消除安全隐患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认真做好全面自查自纠工作

(一)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,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,并将自查情况记入安全检查台账。

(二)根据《玉林师范学院冬春火灾防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、仓库等场所进行全面风险排查,严格分级分类监管,强化危险化学品购买、储存、使用、废物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,强化实验室气瓶等重要危险源管理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。着重排查师生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、使用、摆放、废物处理是否规范,领用、回收台账是否健全,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技防、物防是否到位,危险化学品监管负责人日常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。

(三)请全面排查实验室环境、设施设备、水电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。对压力容器、化学品及实验室废弃物等,是否按有关规定管理与使用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,能整改的及时整改,不能整改的需提交报告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,并做好检查记录与维修工作。

(四)各实验室需在放假前,关闭水源、电源、气源等,锁好门窗,加贴封条,防止火灾、爆炸、溢水事故的发生。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。

二、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

(一)确因教学和科研需要开展实验的情况,由指导教师向实验室所属单位(学院)申报,填写《玉林师范学院假期教学实验室开放使用备案表》,由学院审批汇总,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、所属单位盖章后向教育技术中心实验管理科报备。未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使用。

(二)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。如有使用危险化学品,严格执行危化品“五双”(双人保管、双人双锁、双人收发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)制度。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并贴好标签存放于指定区域,不得混入生活垃圾。

(三)同时加强消防、压力容器、常规冷热设备、贵重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;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餐饮、留宿。

(四)寒假期间开展实验,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进行实验,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。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,如需开展,必须有指导老师现场指导,且实验开展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工作。

(五)各单位需对寒假期间开展实验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,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,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,认真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,认真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,保持整洁的实验室工作环境。

(六)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,如确实需要,须向本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,由实验室负责教师陪同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
(七)寒假期间如遇恶劣天气,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及时巡查实验室安全情况。

三、其它事项

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1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,填报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(附件1)和《寒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》(附件2),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扫描件发送至教育技术中心杨青老师OA。学校将于116日前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。

 

附件:1 .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

2 .寒假实验室开放备案表

3 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

 

 

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

2024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