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为做好“广西三月三”实验室安全工作,结合学校实际,学校将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依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年)》,重点检查实验室环境与管理、安全设施运行、消防安全、水电燃气安全、危险品储存及使用、危险废物处理、压力气瓶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等内容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自查自纠(即日起—4月10日上午)
各学院要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3)》有关要求,对所辖各类实验室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,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,制定详细整改措施、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,及时整改,并如实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。一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汇总后,报送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。
(二)学校检查(4月10日下午)
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,并向各学院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。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要求,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,守好安全工作底线,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,坚持警钟长鸣,克服盲目乐观、麻痹松懈情绪。
(二)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闭门窗、水电,确保实验室所有门窗锁合,关停所有实验仪器设备。
(三)做好实验室物品的整理工作。及时清理废旧仪器设备和杂物,且不得堆存放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影响消防安全通道,确保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洁。
(四)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建立台账,对于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限期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,防范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,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、科研环境。
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
2024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