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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年05月20日 09:23    作者:  编辑:杨婵  点击:    

校属各单位:

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教科信〔2024〕4号)文件(下面简称《办法》)的精神,从源头管控实验室安全风险,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教学、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,学校将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,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范围

全校开展教学、科研活动的实验场所。实验室以“房间”为单元,各单位对管辖的每个实验用房,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类别及风险程度,进行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的认定。

二、工作内容

(一)实验室安全分级

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,判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等级。实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、Ⅱ、Ⅲ、Ⅳ级(或红、橙、黄、蓝级),分别对应重大风险、高风险、中风险、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。等级划分参考《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》(附件2)和《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》(附件3)。

(二)实验室安全分类

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。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,可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判定其类别。根据教学与科研的特点,实验室可划分为化学类、生物类、辐射类、机电类、其他类等类别。类别划分参考《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》(附件4)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二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组织查找风险点并如实填报各类危险源种类及数量,分管实验室的负责领导须亲自部署,制定方案,具体落实,确保无遗漏。

(二)各二层单位根据学科特点,要求各实验室对所辨识的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,完善实验室分级安全管理制度。

(三)各二层单位结合不同级别、类别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,严格按照《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》(附件5)要求实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与安全管理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各二层单位于5月23日下午下班前,将附件6《XX XX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》填写好,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知行楼703室,并将电子稿通过OA方式统一发至杨青老师。


附件1.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2.《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》

3.《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》

4.《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》

5.《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》

6.《XX XX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》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