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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货物与服务项目校级论证程序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年07月05日 10:25    作者:  编辑:谭曲  点击:    

校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货物与服务项目的论证程序,确保项目决策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时效性,提高论证质量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论证时间安排

教育技术中心定于每月下旬组织项目论证会。各单位如有需要论证的货物与服务项目,务必于每月的20日(含)前,将准备好的论证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教育技术中心实验管理科703室,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翁国秀老师的OA系统。

超过此时间提交的材料,将自动顺延至下个月的论证会进行审议。

二、论证材料要求

纸质材料:一式两份,内容需完整、清晰,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、需求分析、预算明细、技术方案等,并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。

电子版材料: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,格式规范,便于查阅和存档。

三、特殊情况处理

对于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需紧急论证的,可提交《关于xxx项目尽快组织论证的申请》,详细说明紧急原因及项目基本情况,并由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准后,连同论证材料一并提交。

四、论证程序

材料接收与初审:教育技术中心实验管理科负责接收并初审提交的论证材料,确保材料齐全、规范。

项目备案:教育技术中心提交纪委监督事项前备案表。

专家论证: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现场集中论证,对项目的科学性、合理性、经济性等进行全面评估。

结果反馈:论证结束后,教育技术中心将及时将论证结果反馈给项目申请单位,并根据需要协助办理后续手续。

五、纪律要求

请各单位严格遵守论证程序和时间要求,确保论证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对于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将影响项目的正常论证进度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,请联系教育技术中心实验管理科,联系人:翁国秀,联系电话:13877568306

特此通知,请各单位认真执行。

 

 

教育技术中心(实验设备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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